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陈思琦 深圳报道

近日 ,部分网帖宣称深圳将“全域开放无人驾驶出租车 ”。6月18日,深圳本地媒体援引官方回应:这是对新版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相关条款的片面解读与过度夸大 。
《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修正案将于7月1日起施行。修正案第十七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选择若干行政区或者在全市有序探索全域开放道路测试 、示范应用 ,探索开展商业化运营试点。”
深圳市智能网联交通协会及相关行业人士指出,对这条法规的理解,关键在“有序探索”四个字 。当前智能网联汽车仅限于测试示范 ,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为企业提供技术功能验证场景,促进自动驾驶技术的逐步迭代完善;深圳市级层面并未出台商业化试点的相关政策。
据了解 ,《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是国内首部规范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在制度支撑下,深圳集聚了小马智行、萝卜快跑(百度)等头部运营企业 。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官网显示,5月25日 ,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的决定》。
会议指出,此次修正旨在顺应国家最新要求 ,适配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快速迭代发展需求,持续优化完善相关运行管理规则,为自动驾驶产业规范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修改后的法规明确规定 ,市政府可以选择若干行政区或者在全市有序探索全域开放道路测试、示范应用 。
事实上,深圳区级层面对“全域开放 ”不无探索。深圳坪山区出台了全国首个区级智能网联全域开放政策,并于今年5月印发《深圳市坪山区智能网联全域开放测试示范应用与商业化试点管理办法》 ,适用于在坪山区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智能网联汽车 、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及商业化试点活动,覆盖载人、载物 、环卫等场景。
3月12日,深圳市召开智能网联汽车条例修正调研座谈会。坪山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坪山区抢抓立法红利,吸引众多重点企业落地,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后续将持续支持企业开展跨区跨境试点 ,助力深圳打造产业新样板 。
《深圳市综合交通“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透露,“十四五”时期,深圳已开放智能网联测试道路4018公里 ,运行各类车辆超1800辆。深圳的目标是,到2030年智能网联产业集群增加值达2000亿元,开放道路里程超6000公里 ,各类自动驾驶运营车辆规模超1万辆。